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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张家港市大新镇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6名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6-03 文章来源:张家港人才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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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工作需要,张家港市大新镇村(社区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

招聘单位

岗位名称

职位代码

招聘人数

学历

年龄

专业

其他条件

村(社区)

工作人员

01

1

本科及以上

35周岁及以下

不限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男性;

3.中共党员

4.张家港市户籍。

工作人员

02

1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女性;

3.中共党员

4.张家港市户籍。

工作人员

03

1

中文文秘类、财务财会类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男性;

3.张家港市户籍。

工作人员

04

1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女性;

3.张家港市户籍。

工作人员

05

1

不限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2024年毕业生;

3.张家港市户籍。

工作人员

06

1

不限

1.具有相应学位;

2.退役军人;

3.张家港市户籍。

  二、招聘要求

 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
  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,无违法犯罪记录,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  3.年龄要求: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及以下(即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)。

  4.专业要求:按照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。

  5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
  (1)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;

  (2)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或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;

  (3)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、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;

  (4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  (5)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;

  (6)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
  (7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
  (8)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;

  (9)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
  6.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(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),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。

  三、报名

  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  2.报名时间:2024年6月4日—6月12日(节假日除外)9:00-11:00,13:30-16:30(超出规定时间,不接受报名)。

  3.报名地点: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405办公室。

  4.报名资料:登录张家港人才网或者“和美大新”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
  另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(报名材料不予退还):

  (1)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、户籍证明(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);

  (2)学历、学位证书,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认证报告,国外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;

  (3)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及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报名时无法提供的,可书面承诺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,同时提供职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;

  (4)①现仍在本市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的公益性岗位(编外)人员,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②其他社会人员,报名时无法提供的,可在《报名登记表》最下方本人承诺栏备注:能在考察(政审)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(或离职证明),需签字。

  (5)能够证明党员身份和退役军人身份的相关材料。

  5.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。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举报并查实,取消面试、录用等资格。

  6.报考岗位需满足1:3的开考比例。

  四、考试办法

  1.笔试

  (1)笔试时间: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;

  (2)笔试的形式和内容:笔试采取闭卷形式,内容为综合知识,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;

  (3)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所有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不足1:3比例的,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因放弃造成缺额时,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,确定递补的,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

  2.面试及总成绩计算

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,合格分为60分,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。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,第3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处理。根据考试总成绩(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的比例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(总成绩相同的,取笔试分高者,再相同则加试)。

  五、体检和考察(政审)

  1.具体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(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处理)。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。

  2.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(政审)。因体检或考察(政审)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